安踏集团发布二零二一年上半年盈利预喜
本公告乃由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对现时获得的资料进行的初步审阅,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截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内部营运数据及本集团其他相关资料:
1.按综合基准,预期与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零年中期」)相比,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一年中期」)的经营溢利将增长不少于55%(二零二零年中期:约人民币36.0亿元);
2.按综合基准,不包括分占合营公司亏损影响,预期与二零二零年中期相比,二零二一年中期的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将增长不少于65%(二零二零年中期:约人民币23.8亿元);及
3.按综合基准,包括分占合营公司亏损影响,预期与二零二零年中期相比,二零二一年中期的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将增长不少于110%(二零二零年中期:约人民币16.6亿元)。
二零二一年中期经营溢利及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的预期增长主要由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因:
1.预期整体收益增长
二零二零年中期,本集团的销售受2019新型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影响。二零二一年中期,疫情对中国大陆零售市场影响相对已经大幅下降,安踏品牌、FILA品牌及其他品牌收益对比二零二零年中期录得强劲反弹,致使本集团整体预期收益(按综合基准)与二零二零年中期相比增长超过50%;
2.预期经营溢利较二零二零年中期有所增加,主要由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因:
(a)本集团各品牌零售业务的零售折扣较二零二零年中期减少,预期将会进一步提升本集团整体毛利率;及
(b)FILA品牌及其他品牌的零售业务规模扩展比较快速,实现更好的经营效率。
3.预期分占合营公司亏损较二零二零年中期有所减少。
董事会谨此指出,本公告及上述数字(除引用自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刊发的《二零二零年中期报告》之数字外)仅根据本公司对本集团未经审核财务资料的初步评估及董事会现时获得的其他资料所作出,本公司核数师并无审核亦无审阅该等资料。本集团二零二一年中期的财务业绩将于所有有关业绩及会计处理方式获落实后方能确定。其亦或会受其他因素所影响,并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的有所不同。本集团于二零二一年中期的详细财务资料及表现,将在预期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底刊发的本公司二零二一年中期的中期业绩公告中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主席
丁世忠
香港,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丁世忠先生、丁世家先生、赖世贤先生、吴永华先生及郑捷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王文默先生;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戴仲川先生、姚建华先生及赖显荣先生。